根据国家相关法定节日规定,结合学校工作情况,从今年起,清明节放假。
2008年,我校清明节放假日期为: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7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上课。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校长办公室
200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