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四”青年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29 文章作者:706工作室转 发布人:tnyl 访问次数:3086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1214第二次修订)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0854(星期日)青年节的当天下午,全校14岁至28岁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工放假半天,不上课。请各学院和相关单位安排好有关工作。

校办产业青年职工休假按企业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