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文件
南工校产[2008]2号
关于划转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八企业股权的决定
南京 工业 大学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南京南工大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 京 化 工 大 学 化新 技术公司 :
根据教育部教技发[2005]2号《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产业管理体制,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将原由南京南工大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七企业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南京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七企业具体名称为:
1、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南京同凯兆业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南京凯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南京新凯龙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5、南京金能过程装备有限公司;
6、南京工大机电有限公司;
7、江苏南工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二、将原由南京化工大学化新技术公司持有的南京圣诺生物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南京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
请相关企业按规定做好股权变更工作。
特此决定。
附: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八企业需划转股权的具体情况
南京工业大学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抄送:各有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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