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新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08-07-10 文章作者:706工作室转 发布人:tnyl 访问次数:414

 

中共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文件

 

南工委学20084

 


 

 

2008年新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

 

 

 

根据国家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 48号文件)和《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等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江苏省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发展规划》、《江苏省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办法》、《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学生军训安全工作的规定(试行)》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2008年新生军事训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学校教育和国防建设的论述为指导,按照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二、军训目的

    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的作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军事技能和军事知识,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三、主要内容

1、军事技能训练时间

916(星期二)开始到929(星期一)结束,具体训练计划另定。

2、军事技能训练人数

预计参加2008年新生军训总人数6185名左右,其中:统招3735人、中医药大学150人、浦江学院2300人。

3、军训内容

军事技能训练主要内容: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优良传统、队列训练、内务整理、战术、分列式、阅兵式等。共计14天。

重点是纪律教育、队列训练和内务整理。

军事理论课主要内容:中国国防、军事思想、战略环境、军事高技术、信息化战争等课,共36课时,从第9周开始安排。

    4、承训单位:解放军理工大学指挥自动化学院。

四、组织领导

1、校国防教育(军训)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国防教育的党委副书记,部队领导、党委武装部负责人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武装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部(处)、后勤管理处、团委、体育部、江浦校区、浦江学院等负责人组成。校国防教育(军训)领导小组下设军训办公室(党委武装部、学生工作部(处)、党委宣传部、团委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军训的日常工作)、宣传报道组(宣传部牵头,负责军训的宣传报道工作)、生活保障组(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军训教官的生活保障、军训期间的饮食卫生、医疗服务、交通运输等)、安全保障组(保卫处牵头,负责军训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场地保障组(武装部会同体育部、江浦校区、保卫处,负责军训期间的场地安排)

2008年校国防教育(军训)领导小组名单:

      长:高 

副组长:吴胜红、史衍华

  员:王国平、缪克明、顾晓静、张进明、陆  莹、何学军、卢肖明、杨国荣、张  健、王  浩、米  展、郭万牛、戴  宏、杨  琦、高树军、谢树林

2、各学院成立国防教育(军训)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年级辅导员等有关人员组成,并将名单报校国防教育(军训)领导小组军训办公室。

3、军训旅、团军事干部,由解放军理工大学指挥自动化学院的教官、武装部人员担任;军训旅、团政工干部(政委、教导员)由党委宣传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各学院辅导员(老师)担任;军训连副排长、班长、副班长由学生骨干担任。党委武装部负责组织军事技能训练的日常工作,部队负责军事技能训练的实施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成立2008年新生军训旅,下设2个军训团(一团由统招新生组成、二团由建筑、艺术、浦江三学院新生组成)。军训营原则上以学院为单位组成,军训排以学生班(专业)组成,人数不足的学生班(专业)则进行相应合并组建,男女分开编班。编制和负责人与军训具体计划一道明确。

五、军事技能训练要求
  今年的军事技能训练时间紧、规模大、人数多、场地分散、涉及面广,特对全体参训人员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1、全体参训人员要不断提高对军事技能训练目的、意义的认识,积极投入技能训练的生活,自觉磨练意志,艰苦努力,吃苦耐劳,甘当普通一兵,团结奋发,圆满完成军事技能训练课目。

2、各级干部要切实加强对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的组织领导,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严守岗位责职,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

3、参训学生要严格遵守训练各项制度,一切行动听指挥,自觉服从各级领导,尊重教员,团结同学;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操作规程和军容风纪,爱护武器装备和各种器材,确保人身安全,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外出,请病假要有校医院证明,没有准假而又不到课者按旷课处理,累计旷课达3天的,取消军训资格。

请假权限规定:

1)、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原则上不得请事假。凡外出离开学校的同学,必须由军训旅(武装部)批准,方可准假;

2)、凡参加军事技能训练以外活动者,必须经武装部批准,方可准假;

3)、凡请病假者,须凭校医院的证明请假,方可按规定休息(半休或全休)。请病假三天以上者,由军训旅(武装部)批准;

4)、凡请假者,必须按时归队,并向领导销假;

5)、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因故缺课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准参加考核,不记军事技能训练成绩,不给学分,必须重修;

6)、凡因健康原因不能参加当年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必须持校医院证明,申请缓训,并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报武装部、教务处、军事教研室备案。在校期间务必完成,否则没有学分,不予毕业。

六、军训安全工作

根据《江苏省学生军训安全工作的规定(试行)》,切实做好军训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学生军训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军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把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确保军训安全管理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履行学生军训安全工作职责,特别要加强学生军训过程中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和心理状况,发现问题,妥善处理。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严明帮训纪律,合理制定军训计划,科学施训,循序渐进,劳逸结合,强弱得当,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打骂现象。在时间安排上,要确保学生晚间睡眠时间不少于8小时。

七、具体事项

1、训练场地:江浦校区。

2、军训服装:迷彩服一套、汗衫一件、解放鞋一双、迷彩帽一顶,服装向学生收费,由学校代办。

3、部队教官、管理干部食宿由学生处、人武部会同后勤管理处、江浦校区统一安排,伙食标准 25元/天。

4、军事技能训练计划,由负责军训的部队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具体制定。

5、新生辅导员编入队伍参加军训,做好新生的思想工作。

6、军事课列入教学计划,经教务处认定,计4个学分(军事理论课2个学分,军事技能训练2个学分)。

搞好新生的军训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更是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按照军事技能训练实施计划要求,认真组织,相互配合,遇事不推诿,努力把军事技能训练中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军事技能训练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协同做好军事技能训练的各项保障工作,确保2008级本科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安全、顺利和圆满完成。

 

 

 

 

中共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

 南京工业大学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学生   军训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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